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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法律监管仍探讨 律师建议做好个人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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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周报 2007-8-27  


  然而,针对这个判决结果,很多法律专家表示了异议,“网络公司要求该老师提供的相关信息在情理之中。”
  知名律师胡钢曾处理过不少这样的案例。在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胡纲解释说:“现阶段,我国很多关于隐私话题、特别是网络隐私的探讨仍处于理论阶段,基本上呈现‘不告不理’的尴尬状态。”“关于网络隐私的理论探讨倒可以写一两本书。”他调侃说。
  据记者了解,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隐私权主要作为名誉权的一部分,还没有被赋予独立的法律权力。2007年4月,针对政府的“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共分五章,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规定了“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2008年5月1日,该条例将正式实施。而针对个人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则从2003年开始,目前仍在提案中。
  “在现阶段保护自己的网络隐私,我只能说,个人防御最重要。”胡钢一再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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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更好地保护个人网络隐私
  网络上的相关密码设置复杂一些,不要使用自己或者亲人的生日、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关联数字,不宜设置过短,不宜单一使用数字或者阿拉伯字母。
  不要相信互联网是安全的。有一些东西不愿意存在电脑硬盘上而存在邮箱里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一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等不要在网络上轻易泄漏。不要在一些信用度低的网站随意注册并留下自己的一些真实信息。
  选择网站开通自己的博客、拍客、播客等主页时,要优先选择比较可靠的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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