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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破获“黄金货币”网络传销案
 
 
    作者:

徐海滨 陈国学

  中国徐州网 2007-8-21  

    虚拟的高额回报率诱惑了众多投资者,两疑犯非法经营额过百万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徐海滨 通讯员 陈国学)徐州市公安局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宣布,邳州市公安局8月15日破获一起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吕某从2006年10月份至今,非法经营数额分别达105万元和221万元。

    两疑犯相继落网

  警方经缜密侦查发现,2006年10月20日至今,吕某、李某依托互联网站从事“Gold Money”传销活动,李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05万元,吕某非法经营数额达221万元。2007年8月13日,邳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邳州市运河镇同仁医院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李某供认,他从事网络传销的上线为吕某。专案组经过一天一夜的蹲点守候,于8月15日在邳州市运河镇化肥厂宿舍将吕某抓获。

    网络传销方式曝光

  吕某和李某花了8元人民币创建了一个“Gold  Money”网站(黄金货币,是一种虚拟货币),然后分四个档次吸引“投资”:投资2000元人民币购买250个虚拟货币,每天按2%比例返还虚拟货币;投资8000元人民币购买1000个虚拟货币,每天按2.2%比例返还虚拟货币;投资20000元人民币购买2500个虚拟货币,每天按2.5%比例返还虚拟货币;投资28000元人民币购买3500个虚拟货币,每天按3%比例返还虚拟货币,连续返还8个月结束。第一档投资2000元,可返还7040元;第二档投资8000元,可返还30976元;第三档投资20000元,可返还88000元;第四档投资28000元,可返还147840元。不论购买任何一个档次的黄金货币(虚拟货币)都可以成为“Gold  Mon-ey”的新会员,就有权发展下线。会员只要直接发展1-2个新会员,就可以领到新会员投资额的10%;如果直接发展3-5个新会员,就可以领到新会员投资额的13%;如果直接发展6个以上新会员,就可以领到新会员投资额的15%。另外,如果直接发展的会员(第一代)再发展会员(第二代),直至第六代会员,都可以领到这六代会员投资额的2%。

    “网络传销”三招可识别

  警方向记者介绍说,从此案可以看出,此种网络传销案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犯罪嫌疑人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Gold Money”英文网站,其服务器地址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披上国外“基金投资”的外衣,使非法传销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

  二是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投资者在有关网站上的国际电子计算系统开启的账户上看到日益增加的“金币”,会使投资欲望进一步膨胀,更多的“基民”、更大的基金会进入到该网络,而当网络基金募集到一定数量的资金后,网站和账号就会关闭,原来回报给自己账户上的“金币”就会像肥皂泡一样地消失。

  三是犯罪嫌疑人一般在网上注册的姓名不使用真名,都是使用类似“野狼”、“五洲同庆”的昵称,使其更具有隐蔽性,给案件的侦查、查证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李某均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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