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合作申请
   

首页>>每日新闻>>正文

 
中国作家起诉福克斯侵权案一审败诉
 
 
    作者:

  新华网 2007-7-13  

  新华网济南7月13日电 (记者 王海鹰) 中国作家李建敏起诉美国福克斯公司侵权一案13日上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为,李建敏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山东省东营的作家李建敏起诉美国20世纪福克斯公司2004年完成的电影《后天》剽窃了自己的两部影视科幻文学剧本《岁点》和《陨冰》的主题创意及剧情要素。4月11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李建敏认为,《后天》作为一部事件性科幻电影,其故事主题及剧作结构、主要情节的设置、场景的安排、人物的对白、道具的设计运用等和自己的作品有众多实质性雷同点。据不完全计算,按分镜头计算高达308处。仅被告电影中的人物对白与原告作品相同语境的语言描述就有26处以上。其他雷同的人物对白、行为细节、剧情场景以及表现城市中飓风、海啸、冰川等场景的气候、物候参数等细部特征描写,引用自己作品的地方高达400处以上。 
  这位43岁的科幻作家认为,如此众多的雷同,显然是福克斯在先得到了他的剧本,未经作者授权而进行剽窃剧作创意和核心剧情后加以改编的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李建敏主张其作品《岁点》完成于2001年10月1日,《陨冰》完成于2002年10月7日,但两部作品手稿上注明的时间是李建敏自行标注的时间,不能证明作品完成的真实时间,虽然有证人证言,但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证明力较低。李建敏2002年11月将这两部作品报送参评“夏衍电影文学奖”,夏衍电影文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虽然证实了这一点,但否认将上述作品外传,而李建敏也不能证明福克斯公司有接触和取得其作品的途径,故此,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李建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不能接受。他准备上诉。 

点击次数:

 栏目分类
 
关闭窗口

【Top】

本网独家顾问律师:刘克江 战略合作伙伴:德衡律师集团

联办单位: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合作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

中国网络法律网版权所有 (c) Copyrights Cyberla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465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