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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建网上公安厅预防互联网经济诈骗
 
 
    作者:

  华夏时报 2007-6-28  

  本报记者 刘琪莉报道 昨天下午,阿里巴巴与浙江省公安厅正式签订《关于合作共建经济犯罪网上预警平台协定书》。双方将共建一个网上公安厅,共同治理在阿里巴巴和淘宝电子商务网站上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经济犯罪等网络犯罪案件。
  通过建立这个“网上公安厅”,阿里巴巴网站上的各种犯罪行为一经举报将通过网络安全组立刻反馈到公安机关,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进行查证和治理,公安部门还将通过阿里巴巴及时披露经济犯罪惯用手段、指出易受经济犯罪侵害的薄弱环节、发布预警信息。而阿里巴巴专门组建的网络安全组必须及时将犯罪线索提交给公安部门,并且协助侦办发生在阿里巴巴网上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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