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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的网络犯罪及其控制对策
 
 
    作者:

黄乔稳

  法律之星 2005-6-23  

【内容提要】网络犯罪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是行为人在网络空间内、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网络犯罪作为与网络的产生和发展相伴而产生一种现象、在全球化背景下必然有新的发展。对此必须站在全球化是视野上、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防控、树立对于全球化背景下的网络犯罪的正确的社会观念。 
【关键词】全球化 犯罪 网络犯罪 计算机 态势 对策 电子信息网络 

  当今世界,全球化已经成为受各个领域重视的一种社会现象、网络是全球化发展的产物、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Internet(国际互联网,简称因特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cyberspace)。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计算机网络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这种背景下,对网络犯罪及其控制对策予以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全球化问题

  全球化(globalization)越来越成为时髦的名词。中国加入WTO,人们把这看作是中国正式进入了全球化的行列。但实际上,WTO只是一个国际贸易组织,其主要职能限于国际商贸和商贸法律的协调范围。WTO并不是经济全球化的标志,中国加入WTO,也并不意味着中国进入了全球化的行列。全球化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含义,它所描述的是怎样一种世界形势,这是我们需要认真地加以探讨的。本文的目的就是想在探究全球化的真正含义的基础上,进而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网络犯罪问题、并对对网络犯罪及其控制对策予以探讨。 

  <一>、经济全球化问题 
 
  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的一种发展性现实,还是尚处于形成之中,或者实际上不可能实现?面对这样的复杂理论问题,我们要理清头绪,就必须首先弄明白什么是全球化。 
 
  吉登斯把全球化与现代性(modernity)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认为全球化是现代性发展所导致的结果。他认为,“概而言之,全球化的概念最好被理解为时空分延(time-space distanciation)基本方面的表达。全球化使在场和缺场纠缠在一起,让远距离的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与地方性场景交织在一起。我们应该依据时空分延和地方性环境以及地方性活动的漫长的变迁之间不断发展的关系,来把握现代性的全球性蔓延。”“现代性必须理解为一种辩证的现象,在一种时空分延关系中,一极的事件会在另一极上产生不同甚至相反的结果。”“至少就某些抽离化机制的后果而言,全球化意味着没有人能‘逃脱’由现代性所导致的转型:如由核战争或生态灾难所造成的全球性风险。”[1] 在吉登斯看来,全球化并不仅仅是经济的全球化,全球化是既是政治的、技术的、文化的,也是经济的。  
 
  经济全球化已经造成了政治的全球化和文化的全球化。但是,全球化到底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客观现实,还是只是国际经济势力借助理论和舆论的一种经济造势,或者是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中的一个令人惧怕的巨大魔影?难以得出恰当的结论。但从其体的论析之中,应该对这样几点有较为明确的认识:(1)由于技术、交通和通讯方面的变化,当今世界上的任何产品可以在任何地方生产并可以销售到任何地方去;(2)跨国公司跨越国界从事外国直接投资和建立商业网络以创造利润;(3)跨国公司和国家政府出现了分离,成为一种逐渐超脱出国家政府权力管辖的国际经济势力;(4)全球性商贸活动的广泛开展和剧烈竞争,需要WTO这样的全球性贸易协调组织;(5)全球性经济的发展必然对全球的政治、文化等产生影响。  

  <二>、全球化与信息化  

  麦克卢汉的地球村(the global village)概念已经家喻户晓,也几乎成为全球化的代名词。地球村概念最早就是从媒介(信息)的意义上提出来的。“全球化与资讯时代 的来临关系密切,虽然全球化造成的一切,并不全是科技所致,可是若没有电脑、微处理器和通讯卫星,全球化不可能实现。”[2] 这就是说,是信息时代的到来,促成了经济的全球化,或者说,经济全球化是以全球信息化为支撑的,是电子芯片和处理程序支撑了全球的信息化,进而支撑了经济的全球化。当然,经济全球化又反过来促进着全球信息化的进一步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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