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合作申请
   

首页>>相关理论与产业>>电信业>>正文

 
从“垄断”走向“开放”的本地固定电信市场
 
 
    作者:

白永忠

  cyberlawcn.com 2005-11-22  

固定电信业务包括本地固定电话业务、国内固定长途电话业务及其他固定电信业务(如固定数据业务、网络元素出租或出售业务、网络接入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业务、国际电信业务、固定增值电信业务等)。本地固定电信业务是原垄断运营商控制的最后一个垄断性领域,原垄断运营商平均70%的成本和约40%的收入,源自本地固定电信业务。
对于不同固定电信业务,法律监管的广度与深度相差很大。一些业务从市场准入到网络运营和服务,都须面对政府电信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管;也有一些业务的监管程度极轻。
电信市场的新兴运营商具有如下优势:其一,是新生事务的“代表”,服务知名度逐渐提高;其二,价格一般低于主导运营商,易获得对价格敏感用户的认同;其三,服务灵活性强,能够提出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的业务或产品。
新兴运营商亦具有“致命弱点”:(1)新网络开发需要巨额投资,融资成本高,“资本短缺”或者“资本饥渴”是新兴运营商发展初期面临的重大难题;(2)知名度低,市场拓展费用巨大;(3)无客户基础;(4)往往需要自特殊角度切入市场,这就会使得它们承受高于主导运营商的风险。
主导运营商具有如下优势:第一,主导运营商网络覆盖全面,拥有满意的用户群体;第二,主导运营商品牌优势突出,多数潜在用户更加认同主导运营商的服务;第三,网络可靠性高。
新兴运营商与主导运营商的上述劣势对比,在本地固定电信市场表现得更加明显。本地固定电信网是所谓“天然垄断性”特征最为明显的电信网络,是提供绝大多数电信业务服务的基础平台,很多电信业务对它有极强的依赖性。在所有固定电信业务中,莫过于本地固定电信业务的法律监管最为复杂,所以,本节将主要介绍本地固定电信市场普通监管制度,本地环路与宽带业务的监管制度,亦属于本地固定电信市场监管问题,二者将分别在本章第五节和第六节介绍。

一、走向“开放”的本地固定电话市场
本地固定电话市场在近一百年的时间内,一直被认为是最具有天然垄断特性的行业。理由在于人们的如下假设:电信业具有天然的垄断属性;通过法定的电信网络垄断经营,可以保证以最低的价格,向最多数量的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各国政府及其电信监管机构,都曾经不遗余力地阻止或限制新的电信运营公司进入电信领域,与原有垄断电信公司进行竞争。
然而,自1980年开始世界经济步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电信业的发展虽然保持着高速增长,但是与旺盛需求相比较,供给显得不足。特别是从1990年以来,随着信息产业的异军突起,电信技术取得了革命性的进展,破除电信垄断经营的需要和呼声与日俱增,这在信息产业最发达的美国表现得最为明显。早在1985年,美国AT&T在其与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反垄断诉讼案件中,预测其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Sherman Act),从而面临被肢解的风险,故主动提出了分解AT&T的方案,并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将七个区域Bell公司(Bell Operation Company,“BOC”)从AT&T中分拆出来,其后美国电信进入了竞争时代。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美国已经充分认识到:要建设全球领先的“信息高速公路”,就必须在电信业引入充分竞争,彻底打破电信经营的垄断,鼓励电信领域的公平竞争。实施上述“国策”最为有效率的途径,就是以立法形式实现上述目的,因而就诞生了美国1996电信法。自美国颁布与实施该法律以来,许多国家纷纷效仿,从而掀起了一轮全球性的电信放松管制浪潮。
开放固定电话本地交换与接入市场,不仅会使用户因本地电话业务的竞争而受益,而且该等竞争本身还将会最终消除原有本地电话业务服务商利用所控制本地电信设施,阻碍自由市场竞争的能力。
发达国家在本地固定电话市场引入竞争已有十年以上历史,期间使用了引入竞争的各种方法,比如允许有线电视公司跨业经营电话业务、要求固定本地主导运营商提供非捆绑(Unbundling,又称为“非绑定”)网络元素、加强对主导电信运营商的非对称管制、积极推进本地固定电话转售业务的发展等,但是,本地固定电话市场的竞争效果并不理想,本地固定主导运营商的市场垄断地位一般未得以实质性改变,它们依旧占据着较高的市场份额(通常在80%以上,香港在本地固定市场开放五年之后,原垄断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依旧高达90%以上)。这一方面表明本地固定电话市场的天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特征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本地固定电话市场新兴运营商的抱怨,发现本地固定电话市场的竞争保护措施与法律监管体系尚未完善。
在开放固定本地电话市场方面,通常有下述四种途径,即建造新网络、改造已有网络、使用本地固定主导电信运营商的非捆绑网络元素(如本地环路、端局交换设施(End Office Switching Facilities)等)或者转售本地固定主导电信运营商的电信业务。
从“零”开始建造新的本地固定电信网成本极高,且接入网的建设会给房屋业主与租户带来极大不便,会受到他们的抵制,因此,在短时间内建造覆盖完善的接入网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已有网络进行改造是一种比完全建造新网络要经济的做法,可供改造的网络一般包括有线电视网和专用电信网等,美国通信巨头AT&T公司和澳大利亚第二大电信公司Optus等许多国际大牌公司,都曾经尝试通过改造有线电视网进入本地固定电信市场,但是,由于改造技术的难度远远超出当初构想,且改造工程极其浩大、成本大大超出预算,最终效果并不理想。
新兴电信运营企业需要视市场条件及财力,选择进入本地电话市场的适当方式。一些新兴电信运营企业在起步阶段,可能需要首先通过转售本地固定主导电信运营商的电信业务,在本地固定电信市场站稳脚,然后逐步开发、建造与完善自身网络,将非捆绑网络元素的租赁与自建部分固定电信设施相结合,在人口密集地区的本地电信业务市场,与主导运营商进行竞争,而在人口稀少的地区,以转售业务的方式发展用户。

二、本地固定电话市场的进入障碍
本地固定电话市场的进入障碍,主要包括三类,即法律障碍、经济障碍和运营障碍。
经济障碍和运营障碍,将会阻碍新兴电信运营企业,向用户提供与主导电信运营商相同或相近质量的电信服务。例如,电话号码的不可携带性(Number Portability),即当电话用户变更运营商时,其电话号码亦须作相应变更,这将会妨碍主导电信运营商的已有用户放弃主导电信运营商而成为新兴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再比如,平等拨号(Dialing Parity)问题,也是一项与电话号码携带具有相似性质的问题。平等拨号使得新兴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在拨号时,与主导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方便程度。在电话质量与网络覆盖接近情形下,拨号方便程度就成为一项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决定性因素。美国跨州长途电话领域的竞争,就充分证明了平等拨号对新兴电信运营企业的重要性。非AT&T(指1984年拆分之前的AT&T)服务商的用户在享有平等拨号权利之前,在拨打美国境内跨州电话时通常需要拨20位以上的数字才能完成一次呼叫,而在享有该权利之后,只需在被叫号码之前拨“1”即可,与AT&T的用户享有几乎相同的方便程度,MCI公司及其他长途电话公司的用户数量因此而大幅度提高 。
本地固定电话市场的进入障碍,可以细化为如下十个方面:
(1)基于网络设施的竞争,对资本具有较高要求,规模经济效果十分显著。
(2)对网络可靠性要求高。
(3)网络建造条件与要求复杂。
(4)网络系统开发要求高,且网络建设周期长。
(5)需要具有竞争关系的运营商,在网络系统集成方面进行协作。
(6)所有本地固定运营商的网络必须互联互通。
(7)缺乏解决与互联互通合同有关争议的快速而有效的措施、标准及能够强制执行的制度。
(8)本地固定主导运营商在市场放开之时控制着100%的最终用户资源。
(9)资费和定价方面的管制与限制。
(10)对政府电信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准与效率要求高,须多层次监管。

点击次数:

 栏目分类
 
关闭窗口

【Top】

本网独家顾问律师:刘克江 战略合作伙伴:德衡律师集团

联办单位: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合作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

中国网络法律网版权所有 (c) Copyrights Cyberla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46509号